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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后驾车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儿子酒后驾驶肇事造成一人死亡 父亲自愿顶包

编辑:驾驶网    来源:浙江在线    2010-08-15    👁3979  

     8月14日凌晨2点19分,余杭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临平五洲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推行的人力三轮车发生了碰撞。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辆车牌号为浙AQG663橙色福克斯轿车停在路边,车辆大灯与挡风玻璃碎裂,而与其发生碰撞的人力三轮车已被撞得面目全非,而骑车的中年男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民警随即对事故展开调查,现场一位50多岁的男子自称是车辆的驾驶人,自己开车撞到了人力三轮子,在审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陈某详细说明事发细节时,陈某显得很是紧张,一直含糊其辞,对事故发生的细节支支吾吾。
    
    民警觉得事有蹊跷,劝说下,对方终于交代他其实不是肇事者,肇事者是他的儿子,就在这时,陈某的儿子也来到交警部门投案,自己才是这起事故的肇事者。
    
    据陈某儿子交代,前一天晚上自己和朋友吃饭,期间喝了1瓶半啤酒,后来去KTV唱歌,又喝了两小瓶。凌晨2点左右,他驾驶车牌号为浙AQG663橙色福克斯轿车回家,在行经五洲路时,因为自己犯困,想打瞌睡,不知怎么地就与前面一辆人力三轮车撞到了。
    
    撞到后,他害怕了,因为自己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知道酒后驾驶保险不能理赔。他打电话给自己父亲,让他来现场,自己就回家了。经医院酒精检测,肇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为0.53毫克/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目前,肇事驾驶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现死者身份不明,40岁左右,身高1.62米,下身穿一条灰色裤子,如有知情者请及时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联系电话:86141122
    
    交警部门提醒,近段时间天气炎热,司机切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而市民在夜间外出乘凉时,也应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路边闲逛,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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