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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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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车错过高速免费通行期,能宽限一下吗

来源:红星新闻    2024-02-19    👁2236  


今年春节假期期间,我国继续对小型客车执行收费公路免费政策,免费时段从2月9日(除夕)0时开始到2月17日(正月初八)24时结束,截止时间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免费时段外通行需要缴纳通行费。

2月1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湖南一高速收费站,有司机因刚刚错过春节高速免费截止时间几分钟被要求缴纳通行费,但司机却以堵车耽误时间为由拒绝缴纳通行费。还有人发布视频称,江西一处高速收费站将免费政策向后延续了半小时左右。“对17日24点前已进入匝道的车辆进行了免费,24点前未能进入匝道、还在堵的车辆则不能免费。”

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江西这处高速收费站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其表示对超过晚上12点通过收费站的部分车辆仍免费的说法系谣言。“春节小汽车高速通行免费政策的截止时间是全国统一的,不存在放宽的可能。”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出台12年,在此情况下再让管理部门考虑所谓因其他因素导致超过24时收费问题,势必产生另处一种不平等及一系列问题,“而‘卡点’失败被要求收取高速费,堵在收费站不通行的行为,严重者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江西一收费站免费政策“宽限”半小时 ?

收费站管理部门:谣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优化2024年春节假期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段的通知》,2024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段起止时间为2月9日(除夕)0点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点。

不过2月18日晚,有网友发布消息称,17日晚12点之后,江西交投大广高速横市收费站仍对部分从收费站下高速的车辆实行了免过路费政策。该消息称“当时存在堵车现象,便对17日24点前已进入匝道的车辆进行了免费,24点前未能进入匝道的车辆则不能免费。”

对于这个消息,有网友表示这样的措施“比较人性化”,可以让一些因为堵车而在错过免费政策的车辆能够继续享受免费通行。但是也有人表示,这样的做法破坏了政策,“既然出行就需要把堵车风险考虑进去,或者看到免费政策将过期,就近在临近的收费站下高速也是可以的。”

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涉事收费站的管理部门江西交投吉安东管理中心,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春节小汽车高速通行免费政策的截止时间是全国统一的,对于视频中的情况他们也正在了解,但是过了免费通行政策时间段仍然对小汽车执行免费政策肯定是谣言。

今年2月17日从陕西西安驾车返回北京上班的曹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此前通过出行软件计算,当天驾车11个小时左右就能抵达北京,但是为了保证不错过高速公路免费,以及避免因为堵车而耽误时间,他特意给自己留了16个小时的时间,早晨8点便从西安出发了,因此他也在免费政策结束前驾车抵达了北京。

多地高速管理部门:

免费通行时间无法因堵车等原因调整

2月1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2月17日晚12点刚过,湖南株洲炎陵县收费站,有车辆因为错过春节假期高速公路免费政策而堵在收费站拒绝缴费。红星新闻记者从视频中看到,有车辆堵在收费站处不愿驶离,有司机在收费站向工作人员大喊大叫。据发布视频的网友称,有司机因为错过春节高速公路免费的时间节点,被要求缴纳全程的过路费,而司机认为是收费站前的堵车耽误了自己出收费站的时间。

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节假日对小汽车是由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统一规定的,所以由于堵车导致未能按时下高速被收费,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是没有所谓“宽限”权限的。

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还分别联系了河南、湖北和广东高速公路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被问到春节小汽车免费政策执行时间截止后几分钟下高速,是否还能享受免费通行政策时,多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通行费的计费是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执行的,计费系统全国联网,不由地方管理,不存在超过一两分钟后仍可免除通行费的情况。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12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发布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免费时段是指从节假日第一天0点整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点整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而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出台的同时,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对该《方案》的解读,其中特别提到,“符合免费条件的车辆,建议合理规划和选择出行时间及路线”。“对在免费时段内可能无法驶离目的地收费站的,可结合行驶的实际时间和位置,提前选择合适的收费站,在免费时段结束前先驶离高速公路,然后重新领卡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这样抵达目的地收费站后的缴费额,就只是重新领卡后行驶路段的应缴费额,而不是行驶全程的应缴费额。”

律师解读:

“卡点”失败堵收费站或将负刑责

2月19日,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是经国务院同意,当时的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制定的便民举措,更是以规章的形式所固定的法律行为。在该实施方案中并没有规定相应的特殊事项处置、救济内容。另外此方案系以牺牲有偿收费管理站点及运营方的经济利益为基础下的措施,在此情况下再让管理部门考虑所谓因其他因素导致超出免费时段而免费,势必产生另外一种不平等及一系列救济问题。所以在24时前设置“卡点”予以收费,是符合法律规章要求的行为,不仅合法而且合理。

殷清利说,《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施行近12年,对于适用中可能出现的超时问题,车辆驾驶人已经完全能够预料及知情。另外在2012年该方案适用时,官方就对此有明确的解读与提示。

“因为相关原因‘卡点’过收费站而没有免费,司机堵在收费站的,导致后方车辆及道路严重拥堵的,轻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需承担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其他公共场所秩序,以及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等情形下的刑事责任。”殷清利介绍说,“即如有争议,驾驶者亦应在结算费用后,凭收费票据可向消协等投诉处理,亦可以通过民事起诉方式维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免收通行费的政策体现了国家对民生的关怀,能减少车主的出行费用,对于促进消费和拉动内需具有积极作用。免费通行有明确的起止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是法治精神的体现,确保政策的公平性。而规则频繁变动或延长免费时间可能会导致管理混乱。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收费站等区域违规停车,否则可能涉及违法问题。长时间堵塞收费站可能会影响交通秩序,甚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引导车主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出现集中拥堵情况。”付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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