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航空法律法规
⊚  首页 >  法律法规 > 航空法律法规 > 

民航取消乙肝病毒携带者航空从业限制

编辑:驾驶网    来源:京华时报    2010-07-29    👁5642  
    昨天,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称,有“中国乙肝维权第一人”之称的雷闯日前接到了中国民航局的回复,并被告知“取消乙肝航空从业限制的通知细则”已公布,这表明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参加空姐选拔。
    
    雷闯曾于今年6月要求民航局公开取消乙肝航空从业限制的通知细则。在多次就此事与民航局进行交涉后,终于在近日收到了民航局寄来的回复,并被告知具体的通知内容已发布在民航局网站上。
    
    
    在民航局网站飞行标准司发布的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及《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里,民航局已经删除了2004年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等多项内容。修改后的规则,取消了体检中每次都需进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查的要求。
    
    同时,规则还取消了患有“澳抗和e抗原阳性”的航空人员不能取得Ⅰ级体检合格证的限制,这些人员包括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领航员和领航学员、飞行机械员和飞行机械学员。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Copyright © 2008-2023  驾驶爱好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22005号-1